摘自2012年3月14日《合肥晚報》第10版
本報訊這幾天,細心的居民在購買食用鹽時,可能會發現我省食用鹽碘含量標準發生變化。安徽從明天起將食用鹽碘含量標準從35(±15)mg/kg下調為25mg/kg(±30%)。
按照通知要求,從3月15日起,食鹽生產企業應該按照新標準生產碘鹽,不得以更換包裝、加碘技術改造增加成本等理由提高或變相提高食鹽價格。2012年3月15日以前生產的碘鹽可以繼續銷售至保質期結束,產品未注明保質期的,可以銷售至生產日期之后3年。
合肥市鹽業公司上午發布消息稱,目前合肥鹽業公司已經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調進300噸新標準食用碘鹽,目前這些新標準食用碘鹽已經全部投入市場,市民可以很方便地購買?!昂戏适侨钡獾貐^,補碘需要循序漸進,按照國家規定,3年內,新老標準的碘鹽在合肥市場是同時存在的,市民可以按需購買自己所需要的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