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農藥的廢料,竟變成制造鹽的原料。這些含農藥成分的工業鹽流入安徽、江蘇、河南、山西等12個省。經過黑心商販之手,部分流入百姓餐桌。去年本報報道了鎮江的“農藥毒鹽”案件,日前記者獲悉,此案經阜陽中院終審裁定,劉偉等三人因非法經營罪各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至2年不等。
據法院認定,“鎮江江南化工”因生產農藥除草劑“草甘膦”,生產過程中產生大量氯化鈉含量極高的工業廢渣,經相關部門批準,同意將這批廢渣加工成工業鹽,但是要求江南化工嚴格管理,避免非法流入食鹽市場。
為了銷售這批工業鹽,劉偉、陶先楚等人成立了“海天鹽化公司”,在未經鹽務部門許可的情況下,和江南化工簽訂協議,將這批工業廢渣通過清洗、烘干的方式加工成了工業鹽。為了便于運輸銷售,陶先楚購買了大量印制有“元明粉”字樣以及空白無標識的包裝袋,將工業鹽偽裝包裝后銷售、運輸。
2010年5、6月份,我省太和農民范獻福與劉偉電話聯系,劉偉在沒有實地考察的情況下,沒有簽訂銷售合同,就將這批工業廢渣鹽賣給了范獻福,隨后范獻福將這批工業廢渣鹽充當食鹽賣給了阜陽市一商販寧某某。 2011年11月1日,查獲的毒鹽樣品被送至中國農業大學農業分析與環境毒理實驗室檢測,結果令人吃驚:樣品中草甘膦含量為55mg/kg。在工業鹽中檢出農藥成分,這在我省還是首次,在全國也并無先例。據法院認定,劉偉非法經營數量為135.94噸,范獻福非法經營數量為159.44噸,寧某某非法經營數量為30.8噸。(記者 蘇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