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底至11月初,由省經信廳組織的檢查組分別到阜南縣、壽縣、巢湖市、石臺縣、蕭縣、五河縣、天長市鹽業公司,開展“雙隨機、一公開”食鹽定點批發企業行政能力檢查。
在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對被檢企業的食鹽批發資質、企業經營及倉儲能力、運輸設備設施條件、質量體系建設、企業信用信息記錄、食鹽儲存管理等六大方面進行了現場核查。檢查結果表明,各被檢查企業食鹽批發資質健全,質量保障體系運行正常有效,未有食鹽質量安全異常情況發生,均為合法經營。
檢查組組長省經信廳鹽業與食品處副處長趙德代表檢查組對此次檢查的七家單位“雙隨機、一公開”工作給予充分肯定,對個別單位食鹽儲備輪換不及時、儲備鹽與經營鹽混放、企業工商信息變更不及時等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被檢各單位表態將持續嚴格執行《食鹽批發企業管理質量等級劃分及技術要求》(GB/T 18770-2008)的要求,認真規范地做好食鹽批發企業的日常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制度落實到位。